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中小学“好校长、好教师”培养工程(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师【2015】13号)文件精神,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2021年度幼儿园省级学科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15】86号)文件精神。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负责实施的2017-2021年度幼儿园省级学科带头人的推荐选拔工作,经个人申请,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分两次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确定肖瑞星等24人作为2017-2021年度海南省幼儿园省级学科带头人培训对象。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将于2016年4月6日至4月15日开展提高培训,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现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参训学员在幼儿游戏行为的观察分析、幼儿学习故事观察分析等方面的能力,促进学科带头人的专业发展。
(一)培训时间:2016年4月6日——4月15日
2016年4月6日14:30—17:30在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口市琼山区府城中山路8号)电教中心一楼报到。
(二)培训地点: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培训对象为24名2017-2021年度海南省幼儿园省级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名单详见附件1)。
四、培训经费
本项目从我校省级培训项目专项经费中列支,用于支付学员的培训费、住宿费及生活补贴等,往返交通费及其他有效旅差费用由市县教师培训机构或所在单位报销。
五、有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参训对象的报名工作,布置和敦促2017—2021年度海南省幼儿园省级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培训对象积极参训,并支持他们的参训活动。
(二)为了顺利完成本次学习任务,建议学员携带手提电脑参加培训。因学校车位有限,请学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来培训。
(三)本次培训考勤成绩将计入总成绩,参加本次培训且考核合格的学员,按照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标准由我校登记2016年10个学分。
(四)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何勤,65894455,通信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中山路8号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部,邮编571100,邮箱:heqin801218@126.com。
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
2016年3月28日